進入第十週,我們不再只是內容的製造者,而是開始練習做內容的審視者。
這個轉折非常關鍵,報告不該只是把故事寫下來,更該在寫完之後回頭問自己:這段內容,真的站得住腳嗎?
這不是寫作技巧的問題,而是永續工作者能否說清楚、講明白的基本功。而這週,我們第一次完整地進行這樣的練習。
從自我感覺良好到標準對照的醒覺
我們在實際的自我檢查永續報告書的內容中,可能會發現:原本以為已經寫得完整、清楚、有邏輯的章節內容,一旦對照 GRI 索引表,立刻出現各種盲點。
有些段落看似說明詳盡,卻無法對應到具體的揭露條文;有些主題表面上講到了,卻缺乏足夠的數據或說明方式,讓讀者無法判斷內容的揭露是否充分。
這時候的震撼感不小。因為我們發現自己寫得「看起來不錯」,但其實沒有「對到題」,更可能無法通過查證。這一點,是許多初學者與實務操作者之間最容易忽略的落差。
我們不是在填表,而是在驗證內容的存在與意義
GRI 索引表不只是交差的工具,它是一面鏡子,用來照出你內容的邏輯與揭露品質。
這週我給大家設計了一個很扎實的練習:將自己所寫的章節,對照重大與非重大主題,試圖一條一條比對揭露項目。
看似繁瑣,但就在這個過程中,我們才會意識到原來有些項目根本沒講清楚,有些章節甚至和重大主題沒有直接連結,有些關鍵資訊漏了卻沒發現。
而這樣的對照與整理,若是留到報告書完成後才做,往往已經來不及改了。
焦點討論:重大主題的揭露,要「全對」還是「彈性」?
為了讓大家更具備查證的現場感,我們安排了焦點討論環節,主題是:「當一個主題被列為重大主題,我們是否要完整對應標準的每一條揭露項目?」
舉例來說,若公司將「溫室氣體排放管理」列為重大主題,理應對應 GRI 305(排放)。但問題是…你需要從 305-1 到 305-7 全部都寫嗎?每一項都揭露?還是可以根據公司現況選擇性揭露?
目前整個業界對此議題的討論很有意思。基本上可以分成兩派觀點:
一派是「全對派」,認為既然是重大主題,就應該全面揭露,不能只挑選部分數據來寫;就算有些揭露項目公司尚未掌握,也應說明未揭露的原因與未來規劃(或是省略理由)。
另一派則是「彈性派」,他們主張揭露應該符合公司實際經營現況,與其硬湊不準確的數據,不如聚焦在企業能掌握、能解釋的資訊,避免報告變成過度包裝的展示品。
而我的觀點則是:關鍵不在於選擇哪一派,而在於你的邏輯與說服力夠不夠強。若你選擇揭露 305-1、305-2 但不揭露 305-7,那就要寫清楚公司現階段沒有進行某些間接排放項目的盤查,並說明原因。不是不能不寫,而是不能不解釋。
報告的專業性,從來不是靠揭露幾條來決定,而是看你是否真正理解重大主題的揭露意涵,又是否具備對外說清楚選擇邏輯的能力。

查證前的自我評估,是讓你成為自己的把關者
除了 GRI 對標練習,我們這週也引入了「查證前自我評估表」的使用。
我參考永續報告書的AA1000保證標準,這張表從「完整性」、「可讀性」、「對標性」三個面向,讓每位學員針對自己寫的章節內容做一次冷靜的自我審視。
這樣的練習不只是幫助自己看見盲點,更是一種訓練:讓你能從寫作者的視角,練習切換成查證者的思考方式。
這張表「比被主管審稿還誠實」,因為它讓他第一次知道,原來寫得順的句子不等於讀得懂;看似有數據的段落,其實根本沒說明方法論或比較基礎。
這就是我們要的練習結果:不追求一次寫對,而是建立出一套能自我修正、主動補強的寫作肌肉。
報告的價值,不是寫完而是用得起
這一週的核心,其實是在訓練一種思維轉換:當你寫下每一段報告文字時,你能不能想像未來有一個查證員、一個主管、一位投資人,正翻著這一頁,試圖理解你到底做了什麼?而你提供的內容,是幫助他建立信任?還是增加疑惑?
一本好的永續報告書,不該只是合規的,而是應該可以被使用、被信任、被討論、被引用。
而這一切的基礎,就是內容夠清楚、結構夠完整、對標夠有邏輯。
真正能寫出「經得起查」的內容,才是我們陪跑的目的
我知道這週的作業對大家來說是有些挑戰的。有些人填完 GRI 索引表,才發現自己寫的章節只對應到一半;也有人在寫查證評估時才發現,自己根本沒寫到主題的核心。
但請你放心,這些發現都是好事。因為只有先看見問題,才能早一點補強。
寫報告不是追求一次寫對,而是建立一種不怕檢查、能夠自查、甚至主動優化的內容設計能力。而我們陪你做的每一次練習,就是為了幫助學員們培養這種能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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